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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粤剧院关于2021年度艺术专业高、中级资格评审结果的公示
2022-08-11 19:23:15

       经广东省艺术高级专业资格第一评审委员会、中级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,我院洪扬等32名同志获得评审通过,现予公示。

       公示时间:2022年8月12日至2022年8月18日止。

       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,在公示期间,可通过来信、来电等形式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和问题。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,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。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实名,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。

       受理举报的部门和联系方式:广东粤剧院人事部,联系人:李娜;联系电话:020-87776037;联系地址: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3号广东粤剧院,邮政编码:510080;传真:020-87774878。    


广东粤剧院2021年度艺术专业高、中级资格通过人员名单.doc 

附件2 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(模板).doc





广东粤剧院

2022811